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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津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办学宗旨

为多渠道促进高级医疗卫生人才成长,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我校2026年继续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二、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即2023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1.申请人须在6月3日-6月9日期间,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信息平台”登录地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网上申请。申请人须在“信息平台”中注册登录账号并完成以下事项:上传电子照片(务必按照平台要求提交)、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说明:

(1)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平台”及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上述操作,否则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有关注意事项及操作说明见附件8或附件9。

(2)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学位类型”、“申请学位专业”务必与所选导师的招生类型、招生专业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2026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导师信息见附件3。

(3)申请人可提前注册“信息平台”登录账号(登录账号及密码务必妥善留存)并在“信息平台”中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务必按照平台要求提交)”、“填写基本信息”等准备事项,并于6月3日-6月9日期间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

2. 申请人须在6月15日-6月19日期间,通过“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登录地址:http://yzbm.tmu.edu.cn/logon)完成信息核对和材料上传。申请人(招生项目选择“同等学力硕士报考”,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须在“系统”中完成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填报导师,上传材料(务必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完成提交。修改及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4日,逾期将不再接收补充修改材料, 本次报名无效。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按时完成材料修改、提交等程序,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2.审核流程

(1)审查申请人报名资格;

(2)采集图像;

(3)申请人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4)审核申请人材料。

 3.需提交的材料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提交

单位介绍信.doc;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附件4)、《天津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导师推荐书》(附件5)、《天津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附件6)。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

单位介绍信.doc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印在一张A4纸上),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附件7);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附件7);

《天津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附件4)、《天津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导师推荐书》(附件5)、《天津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附件6)。

 

四、教学培养安排与要求

(一)课程考核
  学校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组织课程学习及考核。学术学位学员课程学习以线下周末课程为主专业学位学员课程学习以线上课程为主。具体课程安排以入学当年课表为准。

(二)临床能力考核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三)全国统考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申请人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要求及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申请人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须经我校审核报名资格。

(四)培养年限

三至七学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前六学年内完成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最晚于第七学年内完成学位申请,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学术学位学员须保证在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及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专业学位学员须按导师和学校要求,完成临床课题及课程学习,其中在导师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科研课题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五、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导师名单见附件3。每位导师2026年招录的同等学力硕士原则上不超过3人,新导师招录的同等学力硕士原则上不超过1人。所选导师的招生专业、招生类型必须与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提交的申请学位专业、学位类型一致。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应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及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人申请学位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校课程考核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申请学位具体组织工作按学校当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进行。

 

六、费用

每学年19000元,总计57000元,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前三年连续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者将不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收费具体安排以学校相关部门当年工作通知为准。

 

七、其他

1.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3.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须经我校审核报名资格;全国统考须按报考当年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4.领取入学通知书、缴费及开课等事宜,请随时关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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