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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心理学院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心理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学位点(心理健康教育方向)、教育博士学位点(共享)、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和心理学博士后流动站,是江苏省唯一独立自主的心理学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多层次一体化人才培养单位。学院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心理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心理健康与认知科学”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与危机干预”江苏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青少年教育与智能支持”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共建)、“心理健康与脑科学”江苏社科普及基地、江苏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2.0计划基地、江苏省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优质科教平台资源,是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和江苏省心理学会理事长单位。

 

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学科评估中,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综合实力居于全国前列。学院设有心理学系、心理学理论与历史研究所、脑与认知科学研究所、发展心理研究所、教育心理研究所、临床与健康心理研究所、人格与社会心理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一批教师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级人才计划30余人次。学院已经建设成为我国心理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重镇和社会服务中坚,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学院期待你的加入共同开启属于我们的美好篇章。

 

 一、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与人数

招生专业:心理学(研究方向:心理学理论与历史、脑与认知科学、发展心理、教育心理、临床与健康心理、人格与社会心理)

招生人数:30人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开始,达到开班人数后开班。申请人登录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系统(http://yjs.nnu.edu.cn/gsapp/sys/wdtdxlbmappnjnu/entrance.do)进行报名。

(二)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在系统内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学位认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如毕业时间久远请尽早向学信网提交申请); 

3.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没有可以不加。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按序号顺序打包发送至邮箱:17052@njnu.edu.cn,邮件标题:同等学力第十批+姓名;并请加QQ群:“心理学院同等学力第十批”,QQ群号: 865272604,后续通知将在群内进行。电子版材料必须清晰,最好是扫描件,并且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否则后果自负。入学后发放接收培养通知书。如有疑问请加QQ咨询群:682168294。

(三)系统注册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工作,具体注册时间会另行通知,需到校完成现场注册。

 

四、学习方式及过程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水平认定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五年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年内若未按照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课程学习以线上线下结合,周末上课。 

(二)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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