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院校简介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学科专业门类齐全,特色突出。现有博士点 1个、硕士点 26个,开设 74 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11 大学科门类。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省重点学科5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临床医学等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2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1门、省级67门。
02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已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②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③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03招生专业

注:以上各专业课程设置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04申硕流程
第一阶段:课程水平认定阶段
(一)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在校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申请人应在规定时效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后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
(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员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接受学位申请且学费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一)学位论文阶段不超过2年(包括重新答辩)。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全部考试合格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学位。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仍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且学费不予退还。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汉大学学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在申请硕士学位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本次申请无效且学费不予退还。
(二)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① 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资料的;② 申请人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③ 申请人存在统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05申请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② 最高学历、学位证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③ 《江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④ 《单位意见推荐表》;⑤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成果证明材料;⑥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在培证明。
06申硕流程
(一)注册申请
申请人联系老师完成相关资料填写,提交资料审核。
(二)现场确认
学员提交注册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指纹、并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参加考试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考核)和国家组织的学位水平考试。
(四)论文答辩
在课程考试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全部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五)授予学位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按国家相关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研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