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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培养工业人才的高等学校之一,创办了全国最早的高校校办工厂,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校1996年跻身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4年由河北省、天津市和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2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兴工报国”办学传统和“勤慎公忠”校训精神,形成了“工学并举”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名优秀毕业生。近年来,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领域分别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并不断向前进位。2020年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

2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国家“世界一流学科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河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申请人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包括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考试(简称“校考”)、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时限为1-3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水平认定阶段,包括论文开题、评阅、答辩等环节,时限为1-3年。

 

(一)课程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考核科目参考我校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学校不再举办课程进修班。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开展学习:

1.课程学习内容:申请人可根据所在学院制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生培养方案,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线上学习或者线下学习。

2.课程水平考试: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后,需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内容和要求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申请人所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的具体实施和考试成绩的判定。

3.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申请人课程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颁发课程水平认定合格证书。

(二)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3月中旬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当年全国统一考试要求。

(三)学位论文

申请人第一阶段(含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合格后1年内,应向所属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经导师允许后方可申请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培养年限

自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论文答辩基本学制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后最多延长至六年。超过五年仍未通过论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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